持的要买这件旗袍,就是坚信自己的眼光是没有错的,如今穿在李渔的身上也证明这一点。

然后林晖继续说道“既然这件旗袍我们都认为好看,这就没有亏不亏一说,一件物品的价值,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。”

林晖以前不知道,现在他懂了这个道理,就和人有高低贵贱,但是经过努力去实现自己的价值后就觉得是值得的,就像林晖为李渔买的这件旗袍,他觉得穿上李渔身上更是体现了旗袍的价值。

“林晖哥说的对,我和喜欢这件旗袍,实在是太漂亮了,从来没有人送给我这么漂亮的衣服。”李渔说完高兴的转着圈圈。

林晖看着李渔散落的头发,随着她来回的摇摆,非常的迷人,漂亮。

尤其是旗袍金光闪闪的照耀下更像是美丽的仙女!

甚至连一旁的建华看了都有些着迷。

要不是门铃的声音,他们几个还一直沉浸在如此美好的画面中。

“这是谁呀?这时候来敲门,太过分了!”建华便说便往门口走去。

开门的瞬间,他非常后悔刚才说的话。

“约翰先生?!”

建华迟疑了一会后,恢复了神智对一直站在门口的约翰礼貌的说了声“您请进!”

后面还跟着和他们几个刚分开不久的史密斯!

在约翰进来以后,建华低声的询问着史密斯“是有什么事情吗?”

史密斯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,这时候他是有公事在身,自然不能随意的透露任何的信息给建华,即便他是他们的朋友!

但是公事是公事!他非常能够分的清楚。

此刻约翰先生已经走到了林晖和李渔的身边。

林晖有些吃惊的问道“约翰先生,你怎么来了?”

身后还带着史密斯,他才刚预支过钱,这个约翰就来兴师问罪了!这也太快了吧!

这也没有多少钱,至于这么快就找上来吗?

林晖又再次看向史密斯,史密斯根本没有给他任何的反应!

同时约翰逊根本没有理会林晖说什么,而是将目光转移到李渔身上。

实在是李渔的这身旗袍太耀眼了,约翰逊一进屋就被他金光闪闪的样子所吸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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